本所受理職場霸凌事件申訴管道如下: (一) 申訴電話:07-2154156。 (二) 申訴傳真:07-2154138。 (三) 申訴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:sanmin2p@kcg.gov.tw。 (四) 申訴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:依申訴人之人員類別,區分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如下: 1.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(僱)人員:本所兼人事管理員。 2.本所職工及臨時人員:本所總務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