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GHP準則,規定食品從業人員於處理即食食品時,應避免直接以手接觸可能致污染之虞之物品。 2.食品從業人員除可採行清潔手部、佩戴手套或使用器具等間接接觸方式外,亦可導入行動支付機制,以降低交易過程中病原微生物或異物交叉污染之風險。